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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“文明积分·爱心兑换”公益活动招募令
发表时间:2026-04-09 15:34:00 | 来源:
  

内江市“文明积分·爱心兑换”公益活动招募令

  为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,创新文明激励机制,引导市民崇德向善、践行文明,让文明行为可量化、有回报,我市推行 “文明积分·爱心兑换” 公益活动。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文明积分爱心超市合作商家及爱心企业、社会组织、爱心个人,携手共建文明甜城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募对象及名额

  (一)文明积分爱心超市:计划招募 50 家,仅限内江市主城区合法经营的超市、便利店、生鲜百货店等零售类商家。

  (二)爱心合作主体:全市各类企业、社会组织及爱心个人,名额不限。

  二、项目运行模式

  (一)爱心超市和爱心合作主体共同商议制定积分兑换项目和兑换办法。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统一印制、规范发放文明积分券。市民凭积分券到定点爱心超市,免费兑换日用百货、粮油食品、洗护用品等质量合格、物美价廉的日用品。

  (二)爱心超市定期汇总有效积分券,直接与爱心企业、社会组织、爱心个人进行结算报销。项目全程不设立中间基金账户、不经过任何第三方中转,结算流程公开透明、简便高效。

  (三)实行“一对一认领结算”模式:爱心企业、社会组织、爱心个人可自主选择认领一家或多家定点爱心超市,专属承担所认领爱心超市的文明积分券兑换结算费用;后续爱心超市完成积分券兑换后,直接向对应的认领主体进行报账,由该认领主体按照约定完成费用兑付。

  三、爱心超市要求

  (一)依法登记注册,证照齐全,经营规范,信誉良好,近2年无食品安全、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。

  (二)保障兑换商品质量合格、明码标价,售价不高于同期市场零售价,不得拒收积分券、不得变相涨价、不得强制消费。

  (三)建立规范的积分兑换台账,妥善保管积分兑换凭证,按照要求做好兑换登记、数据统计及对账工作。

  (四)按照合作的爱心企业、社会组织或爱心个人的合理要求,依法依规开具对应发票。

  (五)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授予的 “内江市文明积分爱心超市”标识,主动配合开展文明公益宣传工作。

  四、爱心合作主体要求

  (一)自愿参与本公益项目,坚持量力而行原则,自主认领文明积分兑换额度;信守结算承诺,按照约定时间与爱心超市足额完成报销兑付工作。

  (二)与意向爱心超市、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签订简易合作协议,明确积分认领额度、结算周期及各方权利、责任与义务。

  (三)认同文明公益理念,积极支持精神文明建设,主动传递文明向善正能量。

  五、激励与宣传

  (一)为爱心超市、爱心合作主体统一授予专属公益标识牌,并颁发项目参与纪念证书。

  (二)通过市内官方媒体、政务平台、公益宣传渠道,对参与主体进行专题宣传,提升其社会美誉度和公益形象。

  (三)将参与情况纳入市内诚信记录,文明单位创建加分参考范畴,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诚信商家、爱心典范评选。

  六、报名事宜

  (一)报名时间:自本招募令发布之日起,爱心超市招满50家即止,爱心合作主体长期接受报名。

  (二)报名方式:有意者请将报名资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邮箱njwmbsjk@163.com,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。

  市文明办招募联系人:陈老师;咨询电话:0832-2023591。

  (三)报名材料:爱心超市需提供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爱心合作主体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。

  文明内江,你我共建;崇德向善,蔚然成风。诚邀全市广大商家、企业及爱心人士踊跃参与本公益项目,让小积分汇聚大文明,用善举温暖甜城万家!

内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
2026年4月8日

责任编辑:许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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